法律问答

己婚男人不在家和别的男人有了关系之后,女人实在不想和另外男人在一起,想分开,可是这个男纠缠不清,但这个男人经常威胁剩之打女人家东西搞乱,用过他的钱还要退还买的东西要打乱,请问法律法规如何处理

2019-11-05 23:25: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于公司股权转让的形式,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这样规定的: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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