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994年的商业用地,拥有该地块的公司没钱,(只有这块地)法院判了该公司要偿还包工头150万的该地块工程款(已经铺了水泥)和银行贷款300万,目前该企业没钱给,包工头在该地块上建设了简易商铺收租,还没申请强制执行,请问如果这块地使用年限到期后,这个公司的债务怎么处理?这块地政府可以回收拍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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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02:43:5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资产来承担,股东个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债务人(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
    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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