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你好。我的问题是:1.我现在是二婚家庭,和前妻所生的儿子,在2010年户口已迁至我前妻所在地,我们是协议离婚,因为我体弱多病,儿子她带走抚养,我不支付抚养费。并在公证处做了公证。我现在想问的是,儿子对我还有没有赡养的义务。因为我现在生活不能自理,是重度残疾二级,没有经济来源。2.根据我的情况,儿子赡养我是否,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如果有,是什么法,第几条。

离婚
2019-11-06 09:20:2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无论子女是否平分家产,成年子女都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成年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是我国法定义务,具体可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