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老板工作安排的不合理,大家要求开个会,结果老板没在,大家就说解决了在工作,最后主管说礼拜一解决让先干活,我们就先干活了,干了一会老板娘打来电话让大家休假,大家走了以后,老板在群里开会说我们罢工要找律师算经济损失让我们赔偿,工作了两个月也没签合同,没交社保,现在怎没办呢?

2019-11-06 10:27:13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未签设备租赁合同,超过六个月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由于没有跟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所以该租赁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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