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别人偷电瓶车卖了他给你钱,会被判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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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被偷的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
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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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