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公今年56岁,11月12日下午5点半左右,从一处工地骑着两轮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途中欲横穿马路回家。被后面驶来的小较车撞倒,当时公公打了转向灯,而且车主并无紧急刹车痕迹。现公公在重症监护室一个多月仍昏迷不醒,医生说是脑死亡已经没有希望了。但事故到现在没有处理结果肇事者也不给钱,已花了二十万我们也没钱了,交不起医药费。问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2019-11-06 15:01:0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也应当保护事故发生现场,并向当地交警部门报警,由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综合事情的经过来认定你和肇事者各自应当的责任。你可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与对方协商解决你人身和财产受损的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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