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家孩子上五年级在体育课上与同学抢球,双方没有肢体接触,对方后退时不小心摔倒导致左胳膊骨折,如今看好了医疗费用一万九千多,学校让我们双方各出一半费用,请问这件事学校是否有责任?我们孩子又没推他摔倒,我们应该负一半责任吗?

2019-11-06 15:13:3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椐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对学生承担的是过错责任,而非监护责任.所以要具体看学校有没有尽到其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如果学校在此当中已尽职,则没有过错,无须承担责任.学校的义务根椐教育部的的规定对学生承担教育、管理和保护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