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孩子1月10号左右在聪明树早教托班,总共三个孩子,我孩子把这个早教班老板的姑娘脸抓伤了,从监控看我们孩子过去有三次抓那个孩子脸的时候,所谓的老师没有一个过去制止,我们给对方道歉了,但是对方不退学费,还肆意辱骂我家孩子,说要退费得签协议,后来我们去解决又说他们律师不在,直到现在没有退费。交了800多一个月的学费,上了一星期。尽管没有多少钱,但是我也想要一个公道,作为所谓的老师,责任完全推给一个孩子,说我们家孩子智力有问题等等恶毒的人身攻击伤害。

2019-11-06 18:39:4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