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看中一块地、打算买来做超市、双方都签了合约、如有一方违约久赔偿100万、付了一万的定金,现在她在旁边看中一块更好的地、就不要之前那个了、现在人家看见上面写了毁约赔偿100万要起诉她!这个打官司的话、你觉得哪方有益?

2019-11-06 18:56: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租赁合同双方均有违约行为,一方能否行使合同解约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比如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在催告承租人支付的期间过后,出租人可以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合同。

    如果承租人不支付房租是因为出租人也有过错,比如出租人没有修理房屋内的设备从而影响到承租人的使用,在此情况下,出租人是否还有权利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并没有对该情况做出规定,但是,从立法本意来说,合同解除制度旨在将解除权赋予守约方,所以催告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应该是守约方,处于违约状态下的当事人不享有基于催告对方履行合同义务,而对方仍不履行所产生的合同解除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