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丈夫因公死亡,获赔偿130万元。逝者现有40岁妻子,16周岁儿子。70岁的父母。请问该如何分配这130万元。
-
《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所在单位支付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牺牲的,一次性抚恤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