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的对象:
1、凡户口在某区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已婚育龄妇女。
2、终生只生一个子女,并落实节育措施的夫妻。 具体步骤:
1、到孩子当年出生的医院去开“出生证”
2、凭“出生证”到社区医院,在“出生证”上盖章。(注:同上面的医院不是同一个医院)
3、凭上面盖了章的“出生证”到街道派出所上户口。
4、到所在街道居委会领取《独生子女申请表》,并填写。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签字
6、带上户口本、
结婚证、身份证、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已经盖章好的申请表格到居委会盖章。
7、到街道盖章
8、到区政府民政部门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