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 咨询问题:对孩子是否有抚养的义务? 事情背景:朋友A之前有一女朋友,两个人感情一般,但是不到谈婚论嫁的地步,后来因为很多原因分手了。但是女方怀孕,并向A隐瞒了自己怀孕的事实。后来A见到女方,知道事情后劝说女方拿掉孩子,因为双方没办法建立家庭,这对孩子也是负责人的行为,但是女方坚持生下孩子,说自己愿意抚养孩子。A为了孩子成长,无奈尝试与女生一起生活并抚养孩子,但屡次尝试失败,无法正常生活。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A是否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

2019-11-07 07:49:06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如果双方离婚时,已经将共有的房产归属于子女,且已经签署离婚协议。那么这份协议是具备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也就是说,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单方面出卖该房产。
      同时,如果一方已经单方面出卖,另一方可以选择起诉,并要求赔偿或者要求将该卖房款存于子女名下。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一条 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应当负担的义务有:
    (1)保护子女的身体健康;
    (2)照顾子女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子女财产;
    (4)为子女利益合理利用和处分其财产;
    (5)代理子女进行民事活动;
    (6)代理子女进行诉讼;
    (7)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虽然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但是这种抚养不是无限期的。
    父母不能养子女一辈子,子女长大成人,参加工作,有了自己的收入,能独立生活时,父母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反过来,在父母年迈,生活困难时,子女还必须尽一份义务,赡养父母,照顾他们的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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