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16岁男孩在公共场所猥亵8岁小女孩??怎么判刑

刑事辩护
2019-11-07 12:49: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所谓猥亵妇女,首先从主观上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三者的性欲的倾向,客观上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2、《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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