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一下啊2015年8月-10月期间共挪用公司资金10680元,10月中旬事发后还清所有挪用资金。如果现在老板向派出所报案的话法律会怎么量刑

刑事辩护
2018-08-31 14:57: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以下情况下都可以拨打110报案:
    1、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如:杀人、抢劫、绑架、强奸、伤害、盗窃、贩毒等。
    2、 正在进行的或可能发生的各类治安案件或紧急治安事件。如:扰乱商店、市场、车站、体育文化娱乐场所公共秩序,赌博、卖淫嫖娼、吸毒、结伙斗殴等
    3、火灾、交通事故
    4、自然灾害和各种意外事故;
    5、举报各种犯罪行为及犯罪嫌疑人;
    6、需要有人民警察到现场才能处置的事件;
    7、人民群众的各种求助;
    8、发生微小责任事故时;
    9、突遇危难无力解决时;
    10、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时。
  •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2.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根据《决定》第十一条规定,公司和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职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
    实施《决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为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的,依照《决定》第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这里的数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1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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