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父亲骑三轮电动车被一个面包车撞了!面包车交的是交强险,现在我父亲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经过复查是轻微骨折、人没啥大事、但是费用是自己出的、我是应该出院还是等着处理结果

2019-11-07 13:35: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车被撞了,如果是车的问题,可以与经销商协商解决。当我们购买的新车出现了质量问题时,我们首先应该想到的就是与经销商协商解决,这种方式对于消费者来讲是最为直接和常用的。
    在我们与经销商协商时,可以事先收集一些证据,并听取对方的意见和想法。这种方式的好处就在于无需花费律师费、专家费或检测费等额外费用,也节省了在行政机关或法院之间来回奔波的时间,因此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
    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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