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像这种情况医院应负哪些责任(去医院检查CT显示肝癌晚期,后拿报告去给医生看,医生确定是肝癌说要做手术,后听医生的办了入院准备手术,在没手术期间医院做了一系列检查,检查时跟医生说病史,说大便有血屙褐色屎,人总感觉累,是不是肝癌症状影响,医生回答说:不是,做手术没影响。后便做了手术,患者还是大便不正常屙血屎,医院再做详细检查发现是肠癌晚期且肝癌是由肠癌转移过去,若在没做肝手术前检查出肠癌是先做肠手术而医院错过了没检查到肠问题就帮做了肝手术,现在搞到肝好不了,肠癌还没处理,症状重。这种情况我们要怎保障权益。)

消费者维权
2019-11-07 17:13:1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四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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