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家贷款已经在异地汇入银行员工的账户里了,可是没有收到银行的还款清单,然后最近银行员工因为私自哪用银行巨款被抓了,然后银行新上任的员工催款怎么办,还需要还第二次吗?

2019-11-07 17:20:5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办理二次抵押贷款所需证件
    主要依据各地区建委的具体要求,通常仅需要申请人的房产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购房合同和发票)、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等)。根据用款时间以及各区县办理他项权利证的时间,一般情况下,领取他项权利证当天即可放款。
    二次抵押房产要求
    各银行对抵押房产的规定不尽相同,对房产的建成年代及所在区域会有相应的要求,比如对95年以前的房产,或一些远郊区县的房产限制较多,贷款成数较少。
    但对房产没有关于房龄、地域方面的限制,几乎能做抵押登记的房产,都可以根据当时市场同类出售房产的价格做出比较合理的评估,这样贷款人可以获得相对银行高的贷款成数。
  • 银行抵押贷款不属于破产债权。已作为银行贷款等债权的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一般不能作为清偿的财产。因为,作为抵押物或者其他担保物的财产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义务时,实际上已转换成债权人的财产。
    债务人已不能对它们再行使权利。看看债权的清偿顺序,你就知道为何银行喜欢抵押物了。清偿顺序:担保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权——职工费用及保险——所欠税金——普通破产债权——优先股——普通股。
    注意担保债权不属于破产债权。如果担保物变卖以后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未清偿部分可以列入破产债权继续要求清偿。担保债权后面的,从破产费用至普通破产债权,都属于破产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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