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3年五月份,村支书拿了我的四十万块钱,说是投资什么项目,给我按两分的利息给我,月月给利息,没想到,给了,一年半的利息,就停止了,说是公司出了什么问题,然后我问他要本金,一直拖欠,到2015年后半年给了几万,之后,一直问他要,每次,给一些,到2018年给了两万以后,再也不给了,现在还欠六万块钱,一直不给,问要一次,说是,钱没回来的,以各种理由,搪塞,要不就是,说,赔了,想扣除我一部分钱不给我,,,我觉得,我也没参与你的经营,为什么要扣我的钱不给我,再说,你赔不赔谁知道,都是你说了算,明显是,想拖欠,赖账不给,,,无奈之下,我想拿起法律武器,,,希望律师给我解答一下,我该怎么用法律武器,要回我的钱……

2019-11-07 20:52:3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要回,钱赔偿的金额不是根据对方要多少确定的,而是根据事实计算出来的。只有这样才是公平合理的。所以你要看对方的实际损失是多少,这样去处理,你不处理,对方可以起诉你的。
    就算你的车子不要对方可以起诉你要求赔偿的。和你车子要不要没有直接的关系。
  • 可以协议分割住房产权,如竞价,或卖掉住房分钱等,达不成协议,可以到法院提出诉讼。
    如:《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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