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4晚我开着微型箱车由南向北行驶在十字路口与一辆由东往西的电动老年代步车发生碰撞,当时我车由于刚刚让车通行刚起步,电动代步车行驶速度过快碰到我车副驾驶门上,把车门碰坏和右前轮爆胎,现在交警认定我全责,我真的不服,他的电动四轮代步车什么也没有这样判决我真的是不服

2019-11-07 21:45:3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不服交通事故认定的有关法律规定: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复核申请的,应当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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