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咨询下,五年前赌博被派出所的抓,当时是罚款就放出来了,但是现在又通知我转去拘留十天,但我的情况走不开娃娃大的读一年级,小的才一岁零一个月,向我小孩太小也要拘留吗?A

刑事辩护
2019-11-08 05:33: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拘留一个月”,这种情况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处罚。刑事拘留后,司法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构成犯罪的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不构成犯罪的,放人。  
    2、刑事拘留后的羁押最长是37天。(刑事拘留最长是30天+提请逮捕时间最长是7天。)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未成年人和成年人的期限是一样的。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但是经检察院批准可以逮捕,如果不符合逮捕条件,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办法来控制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十五条 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应当严格限制和尽量减少使用强制措施。
    第十八条 对惯犯、累犯,共同犯罪或者集团犯罪中的首犯、主犯,杀人、重伤、抢劫、放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未成年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确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提请逮捕。
  • 被派出所拘留,一般24小时通知家属,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不予通知:  
    (一)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能逃跑,隐匿、毁弃或者伪造证据的;  
    (二)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三)其他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  上述情形消除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对没有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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