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产证是我俩的名字,离婚时我签字放弃房子。现在我想要房子的一半价值,我起诉有用吗

离婚
2019-11-08 06:11: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协议,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
    之前司法实践中,确有法院将未生效的离婚协议作为判决财产归属的参考,但2011年颁布的司法解释对此已明确作出新的规定:“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等财产?
    1、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是其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即使没有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
    2、只要没有特别约定,婚内获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所有,你可主张平均分割;
    3、若能证明另一方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其少分,同时可向对方主张过错赔偿;
    4、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应由母亲抚养;若孩子大于两周岁,则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确定孩子抚养权的标准;
    5、未抚养孩子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30%。
  • 1,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当然若是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增值部分也应该归所有权人所有。
    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
  • 小产权房无法在房管局备案,不能取得房产证,否则怎么叫小产权呢。小产权房说白了,就是没产权的房子。所以不存在你说的“过户”问题。只能在购房协议上改名字。就是把卖方的名字,改成你家的名字。
    小产权房的交易国家还没有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所以一旦有了纠纷,不受法律的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