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生态农庄上里搭建的附属设施比如工人宿舍、餐厅、杂物间、电房等设施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必须拆除。之前农庄用地被XX门批准为其他商服用地,但是根据XX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休闲旅游设施”。XX门认定是违法的,需要拆除,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

2019-11-08 13:00:49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违章建筑被拆,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是属于依法应当拆除的,全部拆除且不予补偿,而对于其他的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如果拆除,应该给予适当补偿。
    依据《城市规划法》的规定,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的建筑。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
    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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