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 我在一个店里面上班 没有签合同 但是就因为我是孕妇所以被无故开除了该怎么办

2019-11-08 14:0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要保留好你与公司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考勤记录,工资条,工作证,社保纪录等等一切能够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工作过的证明材料。
  • 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公司裁员是不可以裁孕妇的,如果公司裁员孕妇赔偿标准要根据孕妇是否愿意解除劳动合同,愿意的话会有经济赔付,不愿意的话,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四)项规定,公司不可以对孕期女工进行裁员。但女职工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法定情形的除外。
  • 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俗称的期房是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
    在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后就可以根据自身的付款情况签订购房合同了,银行按揭付款的,交齐首付款后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一次性付款的需要全款到位后才可以签订购房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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