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婚前申请的经济适用房,婚后父母出资购买的,一次性付的,离婚时,女方要追一半房产,但是女方没管过,也没问过,也没出过一分钱,请问这房产的界定卡是我本人,而且显示未婚,证明是婚前财产,但婚后女方能分到一半房产吗?

2018-08-31 17:03: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我国现行的婚姻夫妻财产制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按照法定财产制,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前的个人财产依旧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受时间的限制,而婚后所的财产为共有财产。。
    只要没有另外约定,哪怕结婚后一百年,只要双方都还活着,婚前财产依旧不会变成共同财产,并没有所谓的八年后就成了夫妻共有这条规定。
    2、你说的这种情况,从法律的角度讲,如果婚前所有的房款都已经付清,则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付清的话,则很难界定了。
    3、如果想婚后依旧属于你个人的财产,则可以在婚前明确约定,这个约定需要是纸面的,为了保险起见,最好去公证处公正一下。一般公证费也就是两百元左右。
  • 婚前房产属个人,婚后房产要看谁出钱购买的房产。如果是共同出钱是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婚前财产是如何界定的  
    (一)个人婚前财产中婚前取得的财产  不动产以及某些动产的取得日期是有据可查的,如:汽车、房产(房产证或备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公司股份,这些财产在资料上记载有明确日期,只要早于上的日期,就无需其它证据。  其它动产如珠宝、古玩、家电等,正规发票显然是最容易取得而又有力的证据。若没有发票则需要其它证据证明,比如合同、支付凭证(最好是银行转账凭据)、收据等,此时婚前有一定价值,它的证明效力明显比合同、收据等非官方出具的材料高。  
    (二)使用婚前财产在婚后取得的财产  婚前财产在婚后并非不会变化,例如:①婚前的存款婚后到期了,取出来重新存入,就变成了婚后的存款;②婚前的钱在婚后买了车;③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卖了;④股市上不断买卖股票、存取现金……  以上情况只要一方能证明婚后取得的财产是由婚前的财产转变而来,仍然视为其婚前个人财产。在以上示例中需要如下证据:  
    1、旧存单复印件、取款及存款时银行所有凭据(最好存取款在同一天同一个银行同样的金额)、新存单。  
    2、婚前存单、取款凭据(取款总金额大于或等于汽车价格)、汽车发票。  
    3、旧房产证复印件、房屋买卖合同、收据复印件、税费缴纳凭证、存款凭据(建议当日将全部房款存入银行)。  
    4、股市问题比较复杂,最简单的办法是只取不存,这样确保在婚前开的账户内本金始终都是个人财产;如果要存入婚前财产,务必参照前两条保存证据;如果存入了,万一发生争议就很难扯清楚了。但是,即便本金全部是个人财产,炒亏了个人承担,赚了的部分却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三)个人婚前财产关于证据保存  由于婚前财产系夫妻一方的个人的,因此不需要约定或公证,在收集证据时完全不必与对方商量。建议将有关证据尽可能保存在可以信赖的亲人或朋友处,以防被配偶发现后引起纠纷。如果不方便将原件交给别人,也务必将全部复印件送出保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为个人婚前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为个人婚前财产;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为个人婚前财产,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为个人婚前财产;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婚前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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