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妻子结婚有十八年了,因为我不喜欢她,又怕伤害她,一直逃避与她在一起,十八年来累计加一起不超三年时间吧。因种种原因一直拖到现在,我感觉好累,没有感情,在一起没有共同的语言,没有共同的人生志向和报复,我想解除这段婚姻,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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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8 19:40:3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合法登记的婚姻不经协议离婚或者法院判决离婚,不管两人不在一起几年都不会自动解除婚姻。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根据上述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仅仅是法院判决离婚的一个理由,并非分居2年婚姻关系自动解除,这是一个误解,不要以讹传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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