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7年前两个儿子在父母的宅基上拆除了破旧平房,共同出资盖了二层楼房,房子盖好后一直自己收房租,现在征迁没有出资的其它子女及父母都要求分征迁款这合理吗?因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以前有协议说是征迁后是出资这两人的。现在父亲不想给了。说我们已收了十几年房租了,征迁了他想给谁多少就多少,谁不同意一分也不给,因母亲已去世,你说该怎么办。谢谢!

2019-11-09 06:51: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对于遗产的继承,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财产那些属于死者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比如:住房。规定是只要婚姻期间取得住房都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属于婚后共有,一人一半权益。
    所以,母亲去世,首先确定住房和其他财产属于死者的份额,然后才可以办理继承公证。凭继承公证书,再办理继承过户手续。
    对于母亲遗产的继承权,首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指定继承人,就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的那部分遗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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