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个人 2个未成年 1个成年 一个已经缓刑 一个没起诉 成年人羁押了快8个月了 判缓刑的时候判决书上写着成年人另案处理 这是什么情况呢 要多久才会判呢 另案处理有期限时间吗?

刑事辩护
2019-11-09 10:10: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成年人犯罪不起诉的情形有一般性的法律规定,但是也有赖于实践中,具体情况的判断。对于犯了罪的未成年人以及家属来说,想最大程度从轻减轻处罚,避免之后孩子重操旧业的,可以委托刑事辩护律师争取最大程度地从宽处罚。
  • 未成年人缓刑期,又犯敲诈勒索罪,如果符合收监条件,可能会收监。  《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犯罪分了,在其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在一定的考验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案件的起诉期限有5日、15日、30日、3个月四种情况。  
    1、起诉期限为5日的。例如,治安行政条例或其他引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的行政案件。  
    2、起诉期限为15日的。例如,邮政法、统计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商品管理法、食品卫生法等都作了起诉期限为15日的规定。  
    3、起诉期限为30日的。例如,税务、资源、海关等行政案件及产品税条例、增值税条例、森林法、土地管理法、渔业法、海关法等规定了起诉期限为30日。  
    4、起诉期限为3个月。这是我国行政法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最一般规定。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提出。”此外,专利行政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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