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骑摩托车被小车撞伤了交警处理判定小车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那么误工费该如何赔偿?

2019-11-09 14:2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依据被保险机动车一方在事故中所负的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一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事故未确定事故责任比例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事故责任比例: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主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7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同等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50%;
      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事故责任比例为30%。
      涉及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以法院或仲裁机构最终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

  • 1、交通事故撞死人,如果是主要责任的话,会按交通肇事罪处理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误工费是指因医疗过错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1、有固定收入的,包括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和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两部分。非农业人口有固定收入的,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单位按期得到收入的,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是指直接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纯收入计算。  
    2、无固定收入的,是指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者有关证明,在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城乡个体工商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  
    3、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  
    4、受诉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诉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计算公式:误工费=实际减少的收入(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日收入×误工天数(无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日均工资×误工天数(无固定收入的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 1.您好,您咨询的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问题;
    2.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全责应当赔偿你方的全部损失;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您可以首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付,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的,剩余部分应由对方进行赔偿;
    4.根据《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如果本案中车主和车辆的实际驾驶人不是同一个人,那么,你可以要求车主和实际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赔偿内容:医疗费、护理费:相应医疗收费单据支撑,当然包括后续医疗费用 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 :均需相应证据,误工费最好有工资减少的记录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是否构成伤残,要进行伤残事故鉴定。 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你方举证受到了严重精神损害。
    6.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对方司机在履行工作任务时发生交通事故,应该由肇事司机的工作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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