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司法拍卖公告前后矛盾,标的物介绍表中说: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税款。竞拍公告中又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一切税费。请问,以哪个为准?谢谢

拍卖
2019-11-09 15:17: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签订预售合同需缴纳的税费  印花税:税率为1‰,计税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买卖双方各
    0.5‰。  公证费: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执行: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
    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收取
    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收取
    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收取
    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收取
    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
    0.01%。  计费前提为合同公证之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律师费:费率为房款的
    2.5‰-4‰,计费前提为签署房屋预售合同时,缴纳人为买受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