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地办的离婚,离婚证和协议都没了,请问在本地能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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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涉外离婚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涉外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决定子女由谁抚养,未抚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承担;
5、离婚后双方居住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xx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xx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涉外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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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就离婚相关问题(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向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由民政局颁发离婚证解除婚姻关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必须选择诉讼离婚:
1、只有一方要求坚决要求离婚的
2、虽然双方同意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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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