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有结婚证男方提出离婚法院受理吗?

离婚
2019-11-09 17:06:5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有下列三种情况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是指女方从受孕之日起至分娩之日的一段时间;

    二、分娩后一年内,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一年内不能提出离婚;

    三、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即从女方人工流产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首先,结婚证被法院收走了,就说明是通过起诉方式离婚而不是协议离婚。其次,是否能向法院要回结婚证要分情况分析:一是,如果法院还没有作出离婚判决,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这时,原告可以向法院撤诉,撤诉后就可以向法院要回结婚证了;如果法院已经作出了离婚判决并且判决已经生效了,则离婚就既成事实了,这时就无法要回结婚证了,只能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手续,领取结婚证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