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17岁被劳动教养1年,而且是未成年人,案底现在在派出所查不到,为什么用人单位却能查到,找工作花的钱全都打水漂了,这钱我能要回来吗∩? 还有这件事对我的子女名代会有影响吗,比如她(他)们以后的工作,考公务员等,我还想要二胎呢?急死我了!

2019-11-09 20:0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这关键要看这未成年的小孩是否年满14周岁。如果年满十四岁,很大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判处有期徒刑的,会留案底。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具有案底,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同事根据法律的具体规定情况来看,不能单纯的讲所有未成年人犯罪单一的认为成有案底或者没有。
  • 劳动教养由哪个机关执行?  在我国,目前承担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犯人的劳改机关有五种:  
    (1)监狱。即实行最严格管理,关押改造不宜从事监外活动的重大刑事犯的劳改场所。  
    (2)劳动改造管教队,简称劳改队。即监管适宜在监外劳动的刑事犯的劳改场所。主要收押被判处有期徒刑而刑期在一年以上不属于监狱收押范围的罪犯。  
    (3)少年犯管教所。即监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少年罪犯的劳改场所。  
    (4)看守所。看守所主要是羁押未决犯的场所。但它亦可监管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便送往劳动改造管教队执行的罪犯。故而看守所亦属劳改机关之一。  
    (5)拘役所。即监管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劳改场所。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什么是劳动教养?  劳动教养就是劳动、教育和培养,简称劳教。劳动教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前苏联引进,但形成世界上中国独有的制度。劳动教养并非依据法律条例,从法律形式上亦非刑法规定的刑罚,而是依据国务院劳动教养相关法规的一种行政处罚,公安机关毋须经法庭审讯定罪,即可对疑犯投入劳教场所实行最高期限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思想教育等措施。  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对需要收容劳动教养的人,由民政、公安部门,所在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或者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由省(区、市)和大中城市人民政府下设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被决定劳动教养的人,由司法行政部门的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并进行教育改造。劳动教养管理所凭《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接收劳动教养人员。
  • 未成年犯罪处理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
    3、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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