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驾车从西向东,对向最少两辆车亮大灯,我打了会车灯并减速,对方没换灯,对向车辆过去之后不到两秒,一80多岁老人独自驾驶黑色电动三轮从北向南过马路,我盲区,而且没越线,对方撞在我左前灯部位被带倒,路口很小没有丁字路口标识。并且碰撞位置应该已经过了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请问大概谁主要责任

2019-11-10 00:25:32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交强险赔付,根据保险法规定,先从交强险部分互碰互赔原则,即只要有责任,就是互相赔付,你的交强险赔偿对方,对方赔偿你的。本案,主责一方保险公司要赔偿死亡赔偿金11万元,如果有用药的,最高赔偿1万,有财产损失的,最高赔付2000元;
    2、是根据赔偿交强险结束的部分划分责任,主次一般按照3-7分,即主责7成责任,次责3成责任。就对方死亡而言,如果最后计算是20万元死亡赔偿金,交强险赔付11万元后,剩余9万,次要责任的要再赔
    2.7万(买的商业险的,从保险走,否则自己掏),他自己还要承担
    6.3万(要是保险保了座位险,可以由他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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