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拿自己的小车去二手市场卖,车子谈好价格是5万块我出售给他,他帮我垫付了三万块钱的车贷,说是我拿到绿本就过户给他,然后他给我结尾款2万元钱,等我一个半月拿到绿本后,他说我的车卖车不到5万块了,他不要我车了,要我退3万块给他,还要我3300元利息。我说我来卖车给你的,不是来借钱的,尾款不给我结,不要我的车,我想最多是退还3万元,怎么会有利息,他返悔了不要我的车了,还要我去给他的利息,他违约在先。他说车卖他要少一万块钱,只出4万块了,和我们之前谈好的5万块差太多。这利息不给合理可以吧!

2019-11-10 07:36:3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1、您好,您的咨询涉及返还原物纠纷和借款合同纠纷。对方拖走您的车,您是车辆的所有权人,成立所有权侵权关系,你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受《物权法》保护;您和对方签订车贷合同,成立借款合同关系,双方都受到《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如果您违约,对方可主张违约责任
    2、关于擅自更换车钥匙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您应该查看当时签订的借款合同,确定更换车钥匙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您擅自更换车钥匙构成违约,您将要承担违约后的违约责任。在你违约的情况下,对方应当向法院起诉你,在法院判决后,对方可以通过法院拍卖、变卖您的车辆,获得救济。无权将车拖走直接占有您的车。
    3、根据《物权法》第六十四条、六十六条的规定,您的车辆所有权受到物权法的保护,车贷关系属于借款关系,车辆仍属于您的合法财产,您违约对方主张债权只能通过合法方式主张,无权不经任何法律程序私自拖走你的车辆。因此,您是可以及时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的,要求对方及时返还车辆;如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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