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快递员,从2017年6月1号干到2017年9月26号跟老板提出辞职不干了,然后老板说做到2017年十月22号可以走,昨天2017年10月22号我和老板预算了一下工资,差不多10000块钱,之前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送一个快递1块钱,一天差不多100票,他开头说手机费自己掏,我不懂这些,所以就答应了,到了最后预算工资的时候我发现要扣4000多块钱,,手机费,房租费,罚款费等,我感觉不对劲,最后他说还要预留工资一个月,应该怎么办,报警吗,还是走法律程序会不会有变化,老板

2019-11-10 12:0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工资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
    一、死者死亡后的遗产包括工资、股票等,都是可以由其直系亲属继承的;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进行签收;
  • 职后满一个月开始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在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者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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