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没有儿子,有三个女儿全部出嫁出嫁女户口已迁到婆家,且婆家已得到的分地,其中一个女儿嫁到本村,娘家父母的户口一直在嫁到本村女儿的户口名下,且父母一直由嫁在同村的女儿及嫁到本村的女儿一家照顾,住院住了四次都由嫁在本村的女儿照顾,其中最长的一次住院18天,期间其它女儿没有一个参与照料,直到三年前村里开发土地升值,老人又刚好病重期间神志不是很清晰的情况下,用逼,哄,骗的手段,把老人的户口给分了出来。现在老人已去世,老人的土地补偿其它的女儿能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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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老人一方去世后,除有约定的以外,应当先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
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由其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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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