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他6年前因赌博已卖掉一套房子,我们协议他再有下次就我不负责帮他还。现住房为农村补偿一家三口份额110平米登记在我名下。我付他16万,汽车归他(该汽车也已抵押贷款)。我想问,己离婚,离婚后付清后还问亲友借了20万元给他用于还债,我还会被追诉负偿还责任吗?会拍卖我的房子吗?成年孩子需承担什么责任?

离婚
2019-11-10 15:19: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有这样的内容:业主抵押唯一住房的,假使抵押权人向业主追讨欠款,法院也不能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也就是当抵押住房为借款人唯一住房时,若借款人贷款逾期不还,贷款机构在处置抵押资产时,确实会比较麻烦。
    不过这并不表示借款人可以不还款,一般经过大房换小房、租房等方式来解决借款人居住难题后,抵押住房还是会被依法处置的。不论怎样,还款责任和义务不会因为抵押资产为唯一住房就改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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