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河北人现在已经搬到辽宁,但是户口都是农村户口,我跟母亲的地都在一起,但是母亲刚刚去在在世,我们三口人的户口已经迁出,落在了辽宁沈阳的农村,请问我在老家的承包田还有使用权吗

2019-11-10 16:49:5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该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迁户口的(结婚证)、购房入户的(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积分入户的(劳动合同、居住证、社保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 农村户口去法院起诉离婚有两种情况:
    1 有结婚证的情况,是不需要经过村委。可直接向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没有结婚证的情况需要经过村委开具一份关于夫妻关系的证明。
    (须加盖公章)
    农村户口办理起诉离婚需要的资料: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