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全款已付清,到过户时原业主玩失踪,到法院起诉原业主履行合同协助配合过户需要什么证据和材料。

2018-08-31 19:3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 房屋交付后三十日内,买卖双方到市或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程序如下:
    (一)买卖双方持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证明到市交易所或各区、县交易所进行登记;
    (二)交易所在双方登记后,将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房地产买卖行为进行审核,并向主管部门报批,等报批后再通知买卖双方来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
    (三)买卖双方在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同时到交易所,在缴纳了契税后,就办妥了立契过户手续。
    作为证明,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房屋卖契》,并将有关文件送到市房地局或各区、县房地局。
  • 如果开发商违约都可以起诉的。
      开发商违约后,购房者是可以要求退房的,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开发商违约时,如果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则购房者可以退房:
      
    1、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后都同意退房;
      
    2、商品房买卖合同里规定了退房的条件,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符合该条件;
      
    3、开发商的违约行为构成了《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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