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摩托车被抓,我没证 车没牌照,但是罚款交了两千二,现在摩托车不给我了,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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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五条
不符合人口与
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
抚养费的
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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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96条: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依据以上法规及实际执行现状您将面临一下情况:
1、罚款200-2000元;
2、扣留机动车;
3、没收假车牌;
4、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
5、最多四个月之内,若不能补办机动车登记手续,车辆被
拍卖,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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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