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7年4月以6万元作为入股费加入了原本经营的午托,我和她各占百分之五十的股权,18年4月午托转让给了别人,现在转让费已经平分,有争议的是房屋押金,我问她房屋押金的事,她说押金是她自己交的,不属于收益,我没有资格平分,请问,我有权利要求平分七千的房屋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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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二、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三、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四、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
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五、变更税务登记证(注: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看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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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