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您好!我于2017年5月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在房主没有按规定时间给付款的情况下把房子装修完了,然后房主验收后搬进去住了,还有12000元的装修款没给我付,经我多次索要无果,后电话不接,短信不回,无奈之下起诉至法院,对方以质量不合格为由要扣钱,我给去维修对方拒绝,要做质量鉴定,我要怎么做来维护我的权利?

2019-11-11 10:42:0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商业秘密权利人和合法的被许可人都具有原告资格。其中,权利人和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具有独立的起诉权;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也可以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或者经过权利人书面授权单独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7〕2号)规定,在许可使用的情况下,对于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如下主体可以作为原告起诉:
    (1)商业秘密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2)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
    (3)在权利人不起诉的情况下,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自行提起诉讼。
    (4)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和权利人共同提起诉讼;
    (5)权利人书面授权,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单独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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