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镇人民政府以改省道为由,补偿价格为36,3元每平米,征收路面宽为60米,后实做路面宽为24米,多余两边宽各18米在2016年改城镇建设需要卖给了开发商,没有给农户任何补偿,这样应该要求如何以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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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进行补偿,签订房屋拆除补偿协议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
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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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