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开公司让我挂名,有什么影响,不签署劳动合同的那种有影响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12 06:4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需要承担支付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的工资的法律责任,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社会保险属于国家强制性保险险种,任何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对此,《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七款作了明确规定。
    因此,公司未按规定为你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同样是违法的,应予补缴。
    3、由于是事实劳动关系,你可以随时离开,除有权得到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外,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的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等。
  •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关于未签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的,应当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不满一年的被辞退的,支付到辞退前一日止;满一年被辞退的,支付到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 1、你们没有劳动合同,视为公司没有与你们签订劳动劳动合同,应该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2、离职额工资应该一次性支付,公司无权要求你们一个一个月的依次领。
    3、公司强迫签字的行为是违法的,你们有权拒绝,所以公司造成的损失和你们无关,你们无须赔偿。
    4、你们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赔偿你们上述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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