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有旧套楼梯房,因房顶漏水,空了五六年,没住人。本幢楼,也无物管部门。长期有个清洁生活垃圾的,找到我要交垃圾费,并且要我们同其他住人且产生生活垃圾的业主交一样多!我说我们五六年未在此生活,更未丢过一丝生活垃圾,我们不愿交,法律上站得住脚吗?

国家赔偿
2019-11-12 10:49:08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屋顶漏水,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可以认定出原因并进行责任划分,则可以请求赔偿。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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