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个很不走运的农民工,今年3月份到一家沙石料厂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每天150块钱,每个月发放70%,剩下的30%年底一次性发清,如果遇到刮风下雨影响工作的天气,照样有工资,但是事实确不是这样的,他不但不发工资,而且不管天气原因还是什么原因只要停工就没有工资,并且几乎每天都要求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后来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他对我发火,我当时很是气愤,我就提出辞职,他说如果辞职的话现在就可以走,工资只发70%,剩下的30%就不给了,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他的态度就辞职了,然后问他工资什么时候给我,他说没有具体时间,因为他手头没钱,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去劳动局咨询了一下,可以劳动局说他没有营业执照,他属于自然人,他们管不了,但是他可以打电话对老板进行开导,半个月后老板让我去领工资,我去以后他说我不应该去劳动局告他,既然我告他了,那他就按每天70块钱给我计算,说如果我不告他的话还可以商量,原本15900块钱就变成了7420块钱了,无奈之下我只好同意先拿着这些钱,并在他的要求下写了领条,他还让我在领条上写清楚工资全部结清,因为我不懂,我就按他说的写了,请问好心的律师,我还可以要回我的剩余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12 11:39:4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被停工是没有工资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员工应对劳资纠纷: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正确处理好劳资纠纷,不仅关系到社会的稳定,而且对于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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