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8年三月份与王恋爱!他告诉我是离婚的!我也和他发生关系了!他给我买了手机!等物!不超过五千块钱!后来他离婚的老婆来找我!说没离婚!我们决定分手!王现在要要回给我的手机!请问我要给他吗?

离婚
2019-11-12 12:48:06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离婚时一方应当给另一方赔偿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这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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