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在一家私营饭店就职服务员,店内薪水规则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薪水,当月1—15日薪水作为押金,本人由于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工作,于是提交离职申请,店内规章制度明显标示,离职申请批准时间15-30天,可老板一直不批,如果离职申请未经过批准,擅自离职,则半个月押金不退还,我该怎么办。

2019-11-12 14:01:55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单位收取押金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和要求提供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第八十四条 【扣押劳动者身份等证件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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