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里上了十年班直到现在才给买社保!请问以前的十年能不能要回来?
劳动合同纠纷
2019-11-12 14: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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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社保的缴纳比例为:
1、养老保险:单位:22%、 个人8%
2、失业保险:单位:2%、 个人1%
3、生育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4、工伤保险:全由单位负担(
0.5%)
5、医疗保险:单位:12%、 个人2%
6、公积金: 单位:7%、 个人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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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佣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按时为劳动者发放薪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进行,劳动者可以先行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请求劳动者所在单位支付工资和补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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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劳动者补交社保,或者协商现金补偿,入职一个月单位要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是不能附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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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