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们因为工地工钱纠纷,找到老板家里要钱,,因为他老婆和邻居不满我们进入他家吵,于我们争吵有了肢体冲突,,因为当时我们是男的,我们只能避让,躲避,我老婆用手机拍照留证,她们过来用手拍掉手机,还在我老婆脖子上有三道抓伤,有五公分长,嘴角下巴处有一道五公分抓印,这算轻微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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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和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相邻间要相互团结互助,应当按照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等方面
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如果邻居有其他地方排水,在因排水设施给当事人通行造成妨碍的,可以要求邻居更换第地方;确实需要从纠纷地排水的,双方可以以经济补偿方式处理。
建议协商处理,或由居委会或村委会给予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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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